115年度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第1梯次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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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第1梯次補助計畫

一、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之對象: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低收入戶家庭學生、特殊境遇家庭、遭遇困境家庭或清寒家庭學生(應檢具村里長證明或學校師長家庭訪問紀錄)

二、申請項目與限制: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實施要點第6點第1款規定:「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 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需要協助學 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又個人特殊專長培訓畫每案提報之培訓生應為1名,若含2名以上請分別提報計畫。

三、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需校長親自核章)、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需核章)、學生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需核章並加蓋學校印信)(以上資料一式2份正本,請依順序排列)
2、附件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體育類專業指導人員教練證效期,按教育部體育署所訂「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9-1條規定屆滿者,應留意於114年12月31日 屆期前得依原取得教練證之級別,向特定體育團體申請展延或換發該辦法所定各級教練證)、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份)。
3、上開資料彙整完成,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請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四、欲申請補助者,請將相關書面資料於114年9月15日(星期一)前送交教務處註冊組。

五、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網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左方教 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 (037)992216轉711,或E-mail:shiboyuan@mail.edu.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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