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第1梯次補助計畫
一、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之對象: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二、申請項目與限制: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
三、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需校長親自核章)、計畫書(
2、附件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體育類專業指導人員教練證效期,按教育部體育署所訂「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9-1條規定屆滿者,應留意於114年12月31日 屆期前得依原取得教練證之級別,向特定體育團體申請展延或換發該辦法所定各級教練證)、
3、上開資料彙整完成,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
四、欲申請補助者,請將相關書面資料於114年9月15日(
五、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網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左方教 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 (037)992216轉711,或E-mail:shiboyuan@mail.edu. 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