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第2梯次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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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第2梯次補助計畫

一、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二、申請項目與限制: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第6點第1款規定:「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經濟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又個人特殊專長培訓畫每案提報之培訓生應為1名,若含2名以上請分別提報計畫。

三、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書面資料,請至下列網站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e6%95%99%e8%82%b2%e9%83%a8%e5%ad%b8%e7%94%a2%e5%9f%ba%e9%87%91/#tw

四、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學生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以上資料一式2份正本,請依順序排列)。
2、附件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請依名冊排列並標註申請學生)、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份)。
3、上開資料彙整完成並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請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五、欲申請補助者,請將相關書面資料於114年3月7日(星期五)前送交教務處註冊組。

六、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該校網站網址: https://www.thvs.mlc.edu.tw/  ,首頁右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 (037)992216分機711,電子郵件:shiboyuan@mai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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