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有關凱米颱風賑助助學金事項
說明:
- 依本府社會局113年8月9日新北社助字第11315199551號函及該基金會113年7月26日賑基字第0001130239號函辦理。
- 本案申請辦法如下:
- 申請資格: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 申請期限:第1學期每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第2學期每年2月10日至3月10日。
- 請符合資格之受災家庭在學子女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於申請期限截止前提交莒光國小註冊組辦理。
◎ 旨案助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文件,請逕至該基金會網站參閱(網址:https://www.tf4dr.org/relief_rule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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