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佳新住民子女教育獎學金申請訊息
一、申請條件
1.新住民,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持有中低收入戶、弱勢兒少證明
(2)失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父或母身障、 單親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
2.在學期間學業成績優良(甲等以上)、品德優良。
二、補助金額:6,000元/位,每校限1~3人, 超額時學業成績較高者優先推薦。
三、資料檢附
1.申請表(附件)
2.社福證明
3.戶籍謄本影本
詳細申請辦法請參閱附件檔案
有意申請本獎學金者,請於3月15日(五)前先回覆信件或電話( 分機102)回報,獲推薦者請於3/29(五)前備齊上述文件, 送交教務處註冊組。
(可至註冊組索取申請書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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